2016年春季开学将至,2月22日,记者从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,为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,有效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,西安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学校(托幼机构)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(含“小饭桌”)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。
记者了解到,此次整治将重点对学校(托幼机构)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手续、食品安全岗位制度、索证索票、台账管理、食品贮存、食品留样、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等进行检查;提供公用餐饮具的学校(托幼机构)食堂必须配备餐饮具消毒和保洁设施,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;严厉打击违法采购、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或死因不明的禽类动物及其制品、劣质食用油、不合格调味品、非食用盐等行为;严禁食品加工过程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;违规加工制售冷荤凉菜和豆角。学校食堂(新办证满三个月后)的餐饮服务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覆盖率和公示率达100%。
对于设施、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学校(托幼机构)食堂,执法人员将督促整改,并指导其进行;问题严重的停止其餐饮服务,并通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。
此外,西安市将加强对“小饭桌”和学校(托幼机构)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及“小饭桌”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,确保学生饮食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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